陕西金叶被质疑利益输送 租赁费用定价合理性需说明

来源: 中国网财经

12月29日,深交所向陕西金叶(000812)下发关注函,针对陕西金叶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拟租赁公司关联方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及其全资子公司陕西万裕实业有限公司名下两处房屋场地用以建设明德学院北校区事项进行问询,并要求其明确回复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12月28日,陕西金叶曾披露《关于子公司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暨关联交易的公告》。公告显示,此次租赁总面积共计36720.71平方米,承租期均为3年,首年租金共计约1500多万元。

此前的12月25日,陕西金叶曾召开董事会审议《关于西安明德理工学院北校区房屋场地租赁的议案》。在审议过程中,董事李璟对该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一是协议租赁标的物为厂房,厂房改造是否满足办学条件及改造费用尚需进一步论证;二是因存在关联交易且数额较大,建议提交股东大会审议;三是可行性分析中测算依据不充分,定价公允性有待进一步论证;董事李国桥也对该事项议案投了反对票,反对理由一是拟租院区面积小,办学条件不完善,不利于学校发展;二是发展规划不明确,可行性分析不完善,租赁及后期费用大,存在较大投资风险;三是拟租院区距离主校区较远,不利于学校管理。

深交所为此要求陕西金叶结合明德学院的办学情况、场地租赁需求、标的厂房的办学条件、改造计划和预计后期建设校区将投入的费用等,分析说明本次关联交易的必要性和合理性,是否严格履行了审议程序,是否存在重大投资风险;结合标的厂房周边同类房屋租赁价格情况,具体说明本次租赁费用的定价依据及合理性,是否存在向关联方输送利益的情形。

公开资料显示,陕西金叶主业为烟标及卷烟过滤材料生产销售及教育产业。2020年4月,陕西证监局曾发布关于对万裕文化产业有限公司(下称“万裕文化”)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经查,万裕文化作为陕西金叶科教集团股份有限公司大股东,自2020年3月3日起发生平仓减持,但于3月4日才由陕西金叶发布减持相关的预披露公告。上述行为违反了《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根据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计划通过证券交易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预先披露减持计划,由证券交易所予以备案。(记者里豫 胡朝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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