华菱线缆过会 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第十八届发行审核委员会2021年第48次发审委会议于昨日召开,审议结果显示湖南华菱线缆股份有限公司(简称“华菱线缆”)首发获通过。这是今年过会的第144家企业。

华菱线缆此次发行的保荐机构为中信证券股份有限公司,保荐代表人是姚伟华、罗峰。这是中信证券今年保荐成功的第19单IPO项目。此前,1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海盐力源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3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本川智能电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1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威腾电气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永和制冷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6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普冉半导体(上海)股份有限公司和科德数控股份有限公司过会;1月2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浙江福莱新材料股份有限公司和安徽超越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1日,中信证券保荐的长春百克生物科技股份公司过会;2月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张小泉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远信工业股份有限公司和成都雷电微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2月8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杭州天元宠物用品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4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北京义翘神州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5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益客食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过会;3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上海艾为电子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12日,中信证券保荐的江苏金迪克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过会;4月29日,中信证券保荐的山东山大鸥玛软件股份有限公司过会。

华菱线缆主要从事电线电缆的研发、生产及销售,主要产品包括特种电缆、电力电缆、电气装备用电缆、裸导线等。

本次发行前,湘钢资产持有公司55.73%的股份,为公司的控股股东。公司的实际控制人为湖南省国资委,其通过控制华菱控股、兴湘集团等合计间接控制华菱线缆83.67%股份。

华菱线缆此次拟在深交所主板上市,本次发行股数不低于发行后总股本的25%,发行股份数量不超过1.34亿股,本次发行不涉及老股转让。公司拟募集资金5.30亿元,其中9390.78万元用于航空航天、武器装备用特种线缆及组件技术升级改造,1.43亿元用于矿山及高端装备用特种柔复合电缆技术升级改造,1.43亿元用于轨道交通用中低压电力及特种信号传输电缆技术升级改造,5000万元用于华菱线缆企业技术中心创新能力建设项目,1亿元用于补充流动资金。

发审委会议提出询问的主要问题

1、报告期内,发行人向关联方销售商品的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发行人存在通过关联方进行债权转移和票据置换来收回应收款的情形。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上述关联交易的必要,相关销售是否具有商业实质,是否存在利益输送;(2)关联销售金额及占比逐年增加的原因、合理及合规,是否符合行业惯例;(3)关联交易的定价公允,与非关联交易的同品种交易单价和毛利率比较是否存在异常,是否存在向发行人输送利益的情形;(4)通过关联方进行债权转移和票据置换来收回应收款的原因及合理,是否符合行业惯例,是否履行相应程序,是否通过关联方来调节经营现金流,是否导致损失和风险,是否形成资金占用;(5)关联交易是否影响发行人的独立、是否构成对控股股东的依赖;未来减少与控股股东发生关联交易的具体措施及有效。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2、报告期发行人以直销为主。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发行人是否存在通过销售推广顾问或经销商进行商业贿赂等情形;(2)销售推广顾问模式主要用于公司自身销售力量尚未完全覆盖的区域,而实际销售推广顾问大部分分布在公司所在地湘潭市的原因及合理;(3)销售人员报销业务费是否构成销售人员薪酬、是否按规定已缴纳个人所得税,是否存在商业贿赂的情况;(4)市场推广服务费用的支付方式,取得发票的内容和质,是否符合商业实质;(5)发行人将经销商推广费作为返利冲抵经销收入的依据,相关会计处理是否合理,是否符合相关增值税管理规定。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3、报告期内发行人开展了铜、铝的期货交易。请发行人代表说明:(1)期货交易的管理办法、风险管理、内部控制制度及其有效;(2)报告期公司铜、铝期货交易形成的损益对利润总额占比波动较大的原因及合理,相关风险是否充分披露。请保荐代表人说明核查依据、过程,并发表明确核查意见。

标签: 华菱线缆 过会 中信证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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