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球微动态丨江苏南通:对未设立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项目 重点监管资金额度下降10%

来源: 澎湃新闻


(资料图)

2月3日,澎湃新闻从江苏省南通市政府网站发现,南通市政府在2月1日制定出台了2023年一号文件《关于推动经济运行率先整体好转促进制造业倍增和服务业繁荣发展的若干政策措施》,其中提到要保持建筑业房地产业平稳健康发展。

文件提出,要着力稳地价、稳房价、稳预期。南通将坚持“房住不炒”,认真落实居民个人换购住房个人所得税政策。通过提高公积金信贷额度、降低首套房首付款比例、给予新购房资金奖补等措施,支持人民群众刚性和改善性购房需求。按照“优质优价”的原则进一步优化商品房价格备案制度,鼓励开发商建设高品质住房。

在“保交楼”方面,要深入实施“保交楼”贷款支持计划,用足用好专项借款。

文件称,要组织商业银行成立银团,对优质房地产企业加大贷款投放力度,对于南通市未设立土地和在建工程抵押的项目,重点监管资金额度降低10%。引导银行机构对基本面好、经营暂时遇到困难的优质建筑企业不压贷、抽贷、断贷,不提高存量贷款周转条件,最大程度压缩续贷时间。

此外,阶段性缓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全市房屋建筑、市政、交通、水利等在建项目在2023年1月1日至6月30日期间应缴纳的各类工程质量保证金,自应缴之日起可缓缴一个季度,建设单位不得以扣留工程款等方式收取工程质量保证金。施工单位在缓缴期满后及时补缴工程质量保证金,可采用金融机构、担保机构保函(保险)的方式替代。

在其他方面,文件内容提到,将安排7500万元专项资金,重点支持重大文旅项目、重点文旅园区(基地)和重点文旅企业发展。继续实施100%暂退旅游服务质量保证金政策,补足保证金期限延至2023年3月31日。减半征收提供广告和娱乐服务的单位和个人的文化事业建设费。

免征符合条件的科技企业孵化器、大学科技园和众创空间孵化服务增值税,对其自用及提供给在孵对象使用的房产、土地免征房产税和城镇土地使用税。符合条件的创投企业和天使投资个人对初创科技型企业投资的,按投资额70%抵扣应纳税所得额。

(文章来源:澎湃新闻)

标签: 在建工程 监管资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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