世界资讯:武汉公布2023年中招政策 考生分五个批次填报志愿 省市级示范高中分配生名额占比50%

来源: 楚天都市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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楚天都市报极目新闻讯(记者国倩)4月21日,武汉市教育局发布关于做好2023年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工作的通知,其中显示,今年武汉中考统一考试科目为语文、数学、物理、化学、外语、道德与法治、历史。文化课考试时间为6月20日至22日。填报志愿时间为5月6日8:00至5月9日17:00。

在志愿填报方面,今年考生志愿仍分5个批次填报。提前批:民办普通高中,设1个志愿;第一批:省级示范高中,设1个志愿;第二批:市级示范高中、省级示范高中计划单列的国际部及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省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第三批:一般普通高中(公办普通高中、民办普通高中)实行计划招生批次改革的市级示范高中,设3个志愿;第四批:“3 2”、五年一贯制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分别设2个志愿,并可填报相应专业,选择“是否服从调剂”。

今年将继续对省市级示范高中学校实行分配生政策,分配生招录办法按《市教育局关于做好2023年部分普通高中学校招录分配生工作的通知》执行。各校招录分配生的名额占招生计划的50%。分配生候选考生须报名参加中考,且第一批志愿只能填报所分配的高中学校。第二批次学校的分配生候选考生不能填报第一批次学校志愿。分配生候选考生在其所分配学校的录取线下30分内录取,最低不得低于示范高中录取资格线。分配生候选考生未被分配的高中录取的,分配生候选资格失效,可按后面志愿参加统一招生录取。

以特长生(体育特长、音乐特长、美术特长)、体育后备人才身份参加录取的考生,报考普通高中学校,须参加市教育局组织的资格认定并取得相应资格。同时,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填报对口招收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报考中等职业学校有关专业的须参加学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或面试,取得资格后方可填报相应志愿。

具有“宏志生”资格的考生,必须在相应批次的第一志愿中填报具有招收“宏志生”资格的学校,不对口填报的,视为放弃其资格。根据教育部关于外国语学校可单独提前招生的有关精神,拟报武汉外国语学校的应届初中毕业生(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除外)须参加该校报名前组织的测试,测试成绩在前200名的考生有资格填报该校志愿(单独填报),与本校应届初中毕业生一同划线,提前录取。未被武汉外国语学校提前录取的,仍可根据填报的其他志愿参加录取。

通知还特别提醒,分配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不得交叉申报。

在录取方面,今年工作采用远程网上分批次进行,严格按政策、计划、批次、志愿、考生录取总分和综合素质评价结果实施,具体办法是:根据考生志愿,按考生录取总分从高到低依次进行录取;若考生总分相同,则语、数、外3科分数之和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按综合素质评定等级的高低排序;若仍然相同,则物理化学(合卷)分数高的优先录取;若仍然相同,则少数民族考生优先录取。经过以上排序仍然相同者,在征求招生学校意见的基础上,调整计划录取。录取不突破一般公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民办普通高中录取资格线。

录取新生时,先录取提前批志愿考生、分配生候选考生、武汉外国语学校资格生,再按批次志愿录取。已录取的考生,不得无故退录,不再参加后面批次学校的录取。中等职业学校需要面试的专业(武汉城市职业学院幼儿保育专业等)由相关学校组织面试并优先录取。

今年政策性优录加分项目依旧分为三类,分别为开始成绩总分加20分、10分、5分。其中,同时具备多种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只能享受1种,取最高的一项分值作为考生加分。既具有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又具有政策性优录条件的考生,在按分配生或特长生录取时,不再享受政策性优录;若未被相应学校录取,其分配生候选资格或特长生资格将失效,在参加其他学校录取时仍可享受政策性优录加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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