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正证券2.3亿信托资金遭挪用 中信信托2019年遭三次监管处罚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今日,方正证券(601901.SH)发布公告,公司认购的2.3亿元信托资金被受托人中信信托有限责任公司(简称“中信信托”)更改了资金用途,全部用于向北大方正集团有限公司(简称“方正集团”)发放贷款。中信信托称由于未收到贷款利息,无法按时向方正证券分配信托利益。

根据方正证券的公告内容,中信信托尚未公开回复此事。公开信息显示,2019年中信信托共受到三次监管处罚,包括违规向房地产企业融资、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服务、违规为地方政府融资等,罚款金额合计190万元,

方正证券发风险公告 2.3亿资金遭方正集团挪用

公告披露,方正证券2019年11月1日认购了中信信托作为受托人发行的“中信远洋弘盛投资集合资金信托计划”(简称“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或“信托计划”),认购规模为2.3亿元。

该信托计划期限9个月,资金用途为购买武汉弘盛永泰置业有限公司70%股权对应的股权收益权,以及购买项目公司股东武汉远正企业管理咨询有限公司85%股权,最终用于武汉归元寺项目B包地块的开发建设以及信托合同所约定的其他资金用途。

方正证券在认购信托计划后,持续催促中信信托提供投后管理、增发公告、反洗钱等信息。中信信托除提供营业执照及法人身份证信息外,其他材料一直未予提供。

2020年2月,方正证券未按照合同约定的最晚时间收到第1期的信托收益550.73万元。经公司向中信信托询问后,中信信托告知公司,因其未收到融资人支付的贷款利息,将无法在原定分配日向公司分配信托利益。

方正证券在收到中信信托提供的其官方网站上披露的该信托计划相关公告的查询密码后,查看相关公告内容后得知,中信信托将公司认购信托计划的信托资金全部用于向方正集团发放贷款。而方正集团是方正证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为27.75%。

经方正证券向方正集团问询,根据方正集团3月10日复函及提供的相关资料:2019年1月,中信信托向方正集团旗下企业发放贷款25亿元,方正集团为该笔融资提供保证担保。2019年10月,因方正集团旗下企业未能如约全部还款,中信信托与方正集团旗下企业确定“借新还旧”的业务方案。2019年11月6日,方正集团将当日收到的中信信托2.3亿元贷款用于代其旗下企业偿还前期对中信信托的部分债务。

方正证券由董事会风险控制委员会牵头核查该事项,成立专项工作组负责调查该风险事项。方正证券称,会积极采取一切可能的方式,维护公司自身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与中信信托等相关方谈判协商、发送《律师函》、依法提起诉讼、向监管机构举报等措施。公司表示,本次风险事项可能对公司2019年度经营业绩产生不利影响,具体影响程度和金额尚无法准确判断。

中信信托2019年遭三次监管处罚 罚款达190万元

中信信托官网信息显示,中信远洋弘盛信托计划成立于2017年7月,已成立规模为40亿元,最后一笔增发是在2019年11月,计划增发16亿元,方正证券正于此时参与认购,预期收益率为9.5%/年。

根据方正证券披露的公告事项,目前中信信托尚未公开回复此事。

公开资料显示,中信信托注册资本112.76亿元,第一大股东为中国中信有限公司,持股比例80%;第二股东为中信兴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持股比例20%。2019年中信信托实现净利润35.93亿元,位列信托行业第一位。

2019年,中信信托曾三次收到监管层罚单,共计被处罚款190万元。

2019年9月5日,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1号)显示,中信信托因信托资金违规用于房地产开发企业缴交土地出让价款,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3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年9月25日,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37号)显示,中信信托因违规为银行规避监管提供通道服务、违规接受保险资金投资事务管理类及单一信托,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给予70万元罚款的行政处罚。

2019年12月10日,北京银保监局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京银保监罚决字〔2019〕54号)显示,中信信托因存在接受银行个人理财资金投资劣后受益权、违规为地方政府提供融资、自然人投资者数量违反监管规定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问题,被北京银保监局责令改正,并处以90万元罚款。(记者 关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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