瑞银信月内再度违法收年内第五罚 3年收央行11张罚单

来源: 中国经济网

中国人民银行网站昨日公布的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兰银罚字〔2019〕第2号)显示,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简称“瑞银信”)甘肃分公司存在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的违法行为,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

瑞银信成立于2008年,以支付业务系统平台开发、为合作金融机构开发商户、专业化POS终端运维服务为主营业务。目前其已经服务超过1000万中小微商户,覆盖全国20多个省市。深圳瑞融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为公司第一大股东,持股比例97%。瑞银信于2014年7月16日获得央行第五批第三方支付牌照,并于今年7月10日成功续展。在此次续展中,瑞银信失去了安徽省、内蒙古自治区、宁夏回族自治区的银行卡收单权限。

据不完全统计,此次被罚,已经是深圳瑞银信年内收到的央行第5份罚单,也是近三年来收到的第11份罚单。

2019年3月14日,瑞银信青岛分公司存在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的行为,中国人民银行青岛市中心支行对其责令限期整改,并处罚款12万元。7月12日,瑞银信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责令在一个月内改正,并处以罚款人民币9万元。11月14日,瑞银信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对该公司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对相关责任人员合计处以罚款人民币2万元。12月6日,瑞银信长沙分公司未按规定落实收单外包业务管理;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资质审核;未按规定落实特约商户档案管理,中国人民银行长沙中心支行依法对其责令改正,并处7.5万元罚款。

中国人民银行东营市中心支行(东银)罚字〔2017〕第7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瑞银信东营分公司违反支付结算业务规定,被处以罚款3万元的行政处罚,作出处罚决定的日期为2018年2月22日;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发布的深人银罚〔2018〕2号行政处罚决定书显示,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因违反支付结算管理规定被罚,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要求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限期整改,并罚款21万元,作出行政处罚决定日期为2018年3月13日;2018年6月,瑞银信河南分公司因反《银行卡收单管理业务管理办法》、《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办法》等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郑州中心支行处以7万元罚款。

2017年4月,瑞银信因存在违规开展银行卡收单业务,被中国人民银行深圳市中心支行处以罚款3万元人民币的处罚;2017年7月,瑞银信广西分公司又因违反非金融机构支付服务管理、银行卡收单业务管理相关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警告并罚款人民币6万元;此后的2017年12月,瑞银信因违反银行卡收单业务相关制度规定被中国人民银行哈尔滨中心支行处以2万元罚款。(记者 徐自立 马先震)

以下为原文: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行政处罚信息公示表

序号   企业名称   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   违法行为类型   行政处罚内容   作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机关名称   做出行政处罚决定的日期   备注
  1   深圳瑞银信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甘肃分公司   兰银罚字
  〔2019〕第2号
  违反反洗钱相关规定   对该公司处以罚款人民币40万元,并对直接负责的高级管理人员和直接责任人员处以罚款人民币3.5万元   中国人民银行兰州中心支行   2019年
  12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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