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实施 新三板挂牌公司信披有规可循

来源: 证券时报

证监会昨日发布了多项新三板信息披露要求,均为此轮新三板改革配套规则,自发布之日起实施。记者了解到,全国股转公司层面的新三板挂牌股票向不特定合格投资者公开发行相关规则及配套指引指南正在履行程序,正式发布指日可待。

具体来看,为推动新三板各项改革措施平稳落地,依据《非上市公众公司监督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公众公司办法》)《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简称《信息披露办法》),证监会对《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3号—定向发行说明书和发行情况报告书》《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4号—定向发行申请文件》(以下统称定向发行格式准则)进行修订,同时制定《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9号—创新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和《非上市公众公司信息披露内容与格式准则第10号—基础层挂牌公司年度报告》(统称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

据证监会介绍,本次修订定向发行格式准则,主要依据《公众公司办法》,调整了四方面内容:一是统一定向发行的要求,将信息披露及申报文件要求的适用范围扩大至全体公众公司;二是完善信息披露内容,明确了发行股份购买资产等方面的披露要求,细化了募集资金用途等披露要求;三是督促中介机构勤勉尽责,补充了对中介机构发表意见的要求;四是继续推进简政放权,明确挂牌公司申请定向发行需要履行行政许可的,由全国股转公司先行出具自律监管意见,作为申请行政许可的必备文件。

证监会表示,本次制定创新层、基础层年报格式准则,主要依据《信息披露办法》,细化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的年度报告披露要求,一是明确创新层、基础层年报的差异化披露要求,同时对披露内容进行适当简化。二是借鉴科创板改革成果,以投资者需求为核心,提升年报信息披露的可读性、有用性。三是从中小企业特点出发,强化对创新层、基础层公司经营业绩影响较大的风险因素的披露。

证监会指出,将进一步加强定向发行和创新层、基础层挂牌公司年报信息披露监管,提升信息披露质量,保护投资者合法权益。

此轮新三板改革自去年10月份开始,截至目前,多项全面深化改革政策落地,政策预期转向乐观,市场增量资金逐步增加,新三板投资明显升温,多只创新层公司股价涨幅明显。新三板研究人士彭海表示,新三板改革提振了投资者信心,随着新三板系列新规的正式出台,2020年将成为新规实施元年,将彻底改变新三板生态,流动性将陆续改善,优质公司将获得更多关注,估值将得以修复,融资、投资回报将会逐渐形成良性循环。(记者 程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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