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蒙古警民携手救助“猛禽”幼崽

来源: 央广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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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广网乌兰察布8月17日消息(记者田凤元 见习记者李春雪)随着内蒙古乌兰察布市生态修复工程的实施和有效保护,这里树多了,草绿了,水清了,全市草原和湿地的生态有了明显好转。截至目前,共计完成草原生态修复、人工种草及草原改良128.26万亩。修复环境后,越来越多候鸟在此营巢繁殖,每年在迁徙过程中都会有受伤或者遭遇捕捉的猛禽需要救助。

近日,不少野生动物来“溜达串门”,当地的民警与群众忙着接待这群“特殊的客人”。8月15日,乌兰察布市化德县公安局生态环境食品药品犯罪侦查大队民警接到热心群众电话,称有一只小鹰飞不起来了,不知道怎么办,想要寻求警察的帮助。

民警立即驱车前往事发地,在周围群众的帮助下,很快找到了这只小家伙。小鹰没有明显外伤,鸽子般大小的身材,双翅展开却足有半米长。它趴在地上,一动不动,虽然个头不大,但是嘴尖爪利,眼神中透着凶猛。民警拿来火腿肠和水,但小家伙不吃不喝、拒绝投喂,瞪大眼睛戒备心十足,时刻准备攻击。民警第一时间联系了当地林业部门,随后将其送到了化德县林草局野生动物保护中心。

受到救助的红脚隼幼崽(央广网发 受访对象供图)

“把这只国家保护动物交到警察手中,我就放心了。”报警的群众说。

经野生动物保护中心工作人员鉴定,得知这个小家伙叫红脚隼,又叫青燕子、青鹰、红腿鹞子,是小型猛禽,属于国家二级重点保护动物。这种鸟每年5-7月会迁徙至内蒙古东部地区繁殖,经常抢占喜鹊的巢。我国古代《诗经》中有“维鹊有巢,维鸠居之”的诗句,“鸠占鹊巢”中的“鸠”,所指就是红脚隼。

警民携手救助红脚隼幼崽(央广网发 受访对象供图)

经过检查,救助的幼鸟精神状况良好,没有明显的不适反应,但因幼小无法独立存活,先由野生动物保护中心暂养,待有野外生存能力后放归自然。民警提示,如发现野生动物误入家中或发生受伤时,请及时报警或移交相关部门处理,这样既可以保护野生动物,也能防止被它们误伤。

我国是生物多样性最丰富的国家之一。近年来,乌兰察布市各分局开展打击猎捕野生动物行动和大力宣传保护野生动物活动,提高了全民保护野生动物的意识。救助野生动物是每个人的分内之事。坚持以政府及管理部门为救助主导力量,拓宽参与渠道,完善激励政策,公众广泛参与,人人尽责、人人出力,救助野生动物的暖心故事一定还会不断涌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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