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入,是“打工人”的重要关切。最近,山西、山东、江西、陕西、天津等7个省区市先后发布了2021年的企业工资指导线,明确工资增长基准线,是关于“打工人”收入的又一个好消息。
所谓工资指导线,是政府对企业的工资分配进行规范与调控,使企业工资增长符合经济和社会发展要求,促进生产力发展的企业年度货币工资水平增长幅度的标准线,是政府对企业工资分配进行宏观调控的一种制度。工资指导线由基准线、上线(又称为预警线)和下线构成,可作为企业与职工开展工资集体协商以及企业确定工资增长水平的重要依据。
据报道,江西明确2021年度企业工资增长基准线为8%;企业工资增长下线为3%;企业工资增长不设上线。山东明确2021年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不再发布企业职工货币工资增长上线、下线。陕西明确2021年度企业货币工资增长基准线为7.5%,下线为3.5%。天津发布2021年全市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下线为3%。西藏明确2021年企业工资指导线基准线为7%,下线为3%。多地及时调整工资指导线,是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体现,有利于引导企业职工工资合理增长,提升“打工人”获得感。
工资指导线上调,工资一定会涨吗?这是网友关心的一个问题。
有专家认为,尽管工资指导线并不能直接要求企业给员工涨工资,但企业工资指导线是国家及政府设定最低工资标准的参考依据之一,工资指导线的上调一定程度上可能会导致最低工资标准上调。而最低工资标准的上调,在一定程度上有利于提高低收入群体的收入,保障其合法权益。
事实上,今年已有多地提高最低工资标准。如,从7月1日开始,上海将月最低工资标准从2480元调整到2590元,增加110元;天津将月最低工资标准由每月2050元调整为每月2180元,最低小时工资标准由每小时20.8元调整为每小时22.6元;西藏将现行月最低工资标准1650元调整为1850元,等等。
调整工资指导线,提高最低工资标准,都是“打工人”好消息。当然,把这些好事办好并不容易。现实中,有的以“效益不好”“成本高企”等原因,不愿意调整提高职工工资;有的以试用期为名,给员工发放的收入少得可怜;有的把加班费、夜班津贴、高温津贴、有毒有害特殊岗位津贴,统统算进了“最低工资”,最低工资标准成了“标准工资”“最高标准”等。
多地调整工资指导线和最低工资标准,需要关注的不仅是“增长”“调高”“变化”等数字,更要注重落实情况,关注用人单位执行情况。希望有关部门及时跟进,看一看用人单位落实得怎么样,有没有不执行的或者搞变通不执行的,真正让“打工人”共享改革发展红利。(大众日报客户端记者 孙秀岭 报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