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关注函回复拖延 丹邦科技(002681)“惹怒”交易所

来源: 北京商报

因关注函回复拖延,丹邦科技(002681)“惹怒”交易所。3月22日,深交所再向丹邦科技下发关注函,要求公司尽快核实关注函中提及的相关事项。

3月6日,丹邦科技曾披露公告称,经自查发现公司及全资子公司广东丹邦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子公司”)期被中国银行等当事人提起诉讼,同时公司及子公司名下5个银行账户被有关法院冻结。截至公告日,公司因债务逾期等原因,涉诉金额累计3.11亿元,银行账户被冻结金额累计145.96万元;因质押逾期、债务担保等事项,公司控股股东深圳丹邦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所持公司股份2552.7582万股被冻结,占其所持公司股份比例25.39%。

上述公告披露后,丹邦科技相关事宜引起深交所的关注。3月8日,深交所向丹邦科技下发关注函,连抛6问。首先,深交所要求丹邦科技结合公司货资金余额、银行账户设立情况、被冻结账户2020年度收付款金额、被冻结金额占公司银行存款余额比例、相关账户被冻结对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产生的具体影响等,自查前述被冻结的银行账户是否属于公司主要银行账户,公司是否触及《股票上市规则(2020年修订)》13.3条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并说明具体判断依据。

丹邦科技还需全面核查公司及子公司已逾期债务和银行账户被冻结情况,逐笔列示债权方名称及关联关系、债务事项、金额、逾期期限、抵押或质押品情况等;分账户列示银行账户冻结时间、冻结原因、冻结金额等,并说明被冻结银行账户是否属于主要银行账户;同时结合公司在手可动用货资金、现金流情况、融资能力、债务规模等量化分析公司短期和长期偿债能力,并说明公司的偿债计划、资金来源及筹措安排,是否存在流动风险。

另外,深交所要求丹邦科技结合控股股东的债务规模和资信状况等,说明控股股东解决股权质押、冻结事项的具体措施及可行,自查是否存在资金占用、违规担保的情况,并就控股股东债务事项对公司日常经营和控制权稳定的影响充分提示风险。

关注函中,深交所明确要求丹邦科技在2021年3月10日前将有关说明材料报送中小板公司管理部并对外披露,同时抄送深圳证监局上市公司监管处。

随后丹邦科技以“鉴于此次关注函需核实的内容较多,公司无法在2021年3月10日前完成上述关注函的全部回复工作”为由,向深交所申请延期回复关注函。至今,丹邦科技仍未回复关注函。深交所催促丹邦科技尽快核实关注函相关事项。

针对公司目前关注函回复的进展情况,丹邦科技董秘办公室相关工作人员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表示“相关事项需要财务部等部门进行核实,我们会尽早回复”。(记者刘凤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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