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消费者协会:17款太阳镜检测不合格

来源: 人民网

  昨日,故宫神武门,“全副武装”防晒的游客。新京报记者 李木易 摄

  夏季来临,日晒猛如虎,出门戴太阳镜的人多了起来。一款太阳镜,可以遮挡住光线就是合格的吗?当然不是。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对市场上销售的50款太阳镜样品进行了比较试验,有17款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率为34%。主要问题是交通信号透射比和标志存在问题。

  近日,北京市消费者协会测试了50款太阳镜样品,有17款不符合标准要求,不符合率为34%。部分眼镜交通信号透射比不达标,阻碍使用者正确辨别红绿灯。

  记者了解到,本次比较试验样品由北京市消费者协会工作人员以消费者身份从北京西单大悦城、燕莎奥莱、君太百货、汉光百货、SKP商场、三里屯亮视点眼镜店,以及天猫商城、京东商城、苏宁易购、小米官网、唯品会、网易卡拉、网易严选、寺库等网络购物平台随机购买了50组样品。购买单价从27.5元到5350元不等。

  据了解,本次比较试验购买的样品委托北京市产品质量监督检验院进行。依据QB 2457-1999《太阳镜》、GB 10801.3-2006《眼镜镜片及相关眼镜产品第3部分:透射比规范及测量方法》标准,对样品的交通信号透射比、光透射比(可见光谱区)、左、右镜片光透射比相对偏差、光透射比(紫外光谱区)、标志项目等进行测试。

  测试结果显示,苏宁易购、西单大悦城、汉光百货销售的4款样品交通信号透射比不符合标准要求存在安全隐患;天猫商城、京东商城、燕莎奥莱、SKP商场等商家销售的15款样品标志项目不全,影响消费者选购和正确使用。其中,有2款样品同时存在两项问题。

  ■ 评测

  产品标志类别或分类未标注

  产品标志是消费者选购太阳镜的重要指标,主要包括太阳镜类别、分类、执行标准、生产企业名称、商标。如果类别和分类不标注,将直接影响消费者对于太阳镜的选购,影响消费者对于太阳镜的正确使用。本次比较试验中,西单大悦城销售的FURLA、SKP商场销售的GUCCI、miu miu等13个样品的类别或分类未标注,不符合标准要求。

  标志信息不全会使得消费者选购太阳镜时遇到困难,因为不同类别的遮阳镜、浅色太阳镜和特殊用途的太阳镜适合在不同的场合使用。太阳镜标识上如果未明示是否适合白天或晚间驾驶用等警示性文字,在光线亮暗突变较大的情况下,佩戴不适合太阳镜的司机可能会承受严重后果。

  无法正确辨别交通信号灯

  交通信号透射比包括红色信号、黄色信号和绿色信号,反映了太阳镜产品对于红绿灯的识别性能,是重要的安全性项目。该项目存在问题会造成佩戴者无法正确辨别交通信号灯(红绿灯),作为普通的太阳镜使用,将造成极大的安全隐患。经测试,西单大悦城销售的MINISOL Life、汉光百货销售的黑石BLACK STONE两个样品该项目存在问题。

  此外,还有两款太阳镜样品标志(类别和分类)和交通信号透射比均不符合标准要求,且两款太阳镜的光透射比数值均未达到6%,作为普通遮阳镜使用存在安全隐患,因产品未标注分类,无法进行判定。

  太阳镜光透射比指标不符合,会使得光线不能很好地透过镜片,造成所视物体模糊不清,颜色灰暗,视觉疲劳,存在安全隐患。

  光透射比等指标均合格

  经测试,所有样品以下测试项目均符合国家(行业)标准要求。包括主子午面一球镜顶焦度偏差、主子午面二球镜顶焦度偏差、柱镜顶焦度偏差,该项目主要是考核镜片的顶焦度是否在标准规定范围内,不符合标准要求会导致佩戴者屈光不正,造成人眼视疲劳,影响人的用眼健康。

  光透射比(紫外光谱区)主要考查太阳镜对不同波长的紫外光谱的透射性能,体现的是太阳镜的防紫外线性能。紫外线透过率过高会对人眼造成伤害,严重者会造成白内障、视网膜脱落等眼疾。该指标参加测试的产品也均合格。此外,在棱镜度偏差、色极限的测试中,产品表现良好。

  ■ 消费提示

  选购太阳镜时明确使用目的

  消费者选择太阳镜时,应根据自身需要选择不同用途的太阳镜并结合测试数据和性价比进行选购。为此提示消费者选购该类商品时应注意以下几点。

  1、太阳镜包装盒或吊牌上标志内容要齐全。

  2、明确选购太阳镜的目的。选购太阳镜,首先要确定选购的目的是为遮阳,还是搭配服饰、起装饰作用。目前在市场销售的太阳镜主要有两种类别,一类是“遮阳镜”,能起到遮挡阳光的作用,以减轻因眼睛过度调节造成的疲劳或由强光刺激造成的伤害;另一类是“浅色太阳镜”,也是近几年比较流行的品种,主要起到装饰作用,阳光不强烈的时候也可使用。

  3、消费者在购买产品时应索取发票或购买凭证及完整的包装,并将其保存好,这些是制造厂家对产品性能的承诺。或让商家将这些附加防护功能注明在发票上(例如是否适合司机驾驶用),一旦发生纠纷,可以有效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新京报记者 戴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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