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兴环保应收账款攀升 研发投入或有水份

来源: 壹财信

作者:陈思言

号称国内知名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综合服务商,同兴环保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下称”同兴环保”)于2019年11月14日在证监会官网更新了招股书。

《壹财信》在研究其招股书后发现,报告期内同兴环保存在员工社保、公积金欠缴、依赖大客户且大客户和供应商处罚不断、多数发明专利受让所得等问题。

员工社保、公积金欠缴

同兴环保成立于2006年,发展至今已有14年,业务逐渐涵盖了烟气治理全过程,主要为钢铁、焦化、建材等非电行业工业企业提供超低排放整体解决方案,包括除尘、脱硫、脱硝项目总承包及低温SCR脱硝催化剂。

据招股书,2016年至2019年1-6月同兴环保分别实现营业收入12,815.78万元、36,954.55万元、70,768.24万元、28,609.50万元,2017年、2018年同比增长高达188.35%、91.50%。

报告期内,同兴环保分别实现净利润1,284.21万元、7,304.04万元、13,874.57万元、8,578.75万元,2017年、2018年同比增长达468.76%、89.96%。

显然,同兴环保报告期内的经营业绩增长飞速。但尴尬的是,报告期内员工的社保和公积金一直存在欠缴的情况,也没有明显的改善。

据招股书,2016年至2019年1-6月,同兴环保共有员工204人、390人、495人、581人,同期未缴纳社会保险的员工为39人、88人、55人、85人,未缴社会保险员工人数占比为19.12%、22.56%、11.11%、14.63%。

2016年至2019年1-6月,同兴环保公积金未缴人数为117人、135人、60人、151人,未缴纳员工人数占比为57.35%、34.62%、12.12%、25.99%。

对此,同兴环保在招股书中解释称:退休返聘人员无需为其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部分员工与公司签订劳务合同,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由其自行缴纳;部分员工为离入职及缴存手续办理时间差异原因。

据《劳动法》规定,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必须依法参加社会保险。”部分员工因个人原因,不愿意缴纳社会保险和住房公积金”的解释则显然违反了法律规定。

应收账款攀升、大客户处罚不断

《壹财信》注意到,报告期内同兴环保依赖大客户,应收账款攀升,或赊销严重、存在坏账风险。

招股书披露,2016年至2019年1-6月,同兴环保的应收账款余额分别为10,069.97万元、20,018.91万元、22,113.30万元和35,172.03万元,占营收比重分别为78.57%、54.17%、31.25%、122.94%,2019年上半年的应收账款竟超过同期营业收入,赊销严重。

同时,2016年至2019年1-6月,同兴环保向前五大客户销售占比分别为84.64%、60.85%、61.31%、57.83%,尽管2019年上半年略有下降,但同兴环保前三个年度前五大客户的销售占比都超过六成。

《壹财信》还发现,同兴环保的应收账款中大客户处罚不断。

唐山瑞丰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下称”瑞丰钢铁”)是同兴环保2018年第二大客户,同兴环保向其销售金额为10,519.97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为14.87%;2019年上半年则上升到第一大客户,同兴环保向其销售金额为7,047.34万元,占当期销售收入的比重为24.63%。

同时,瑞丰钢铁位居同兴环保2019年上半年应收账款余额的第三位,应收账款余额为3,088.93万元,占比为8.78%,另计提坏账准备为154.45万元。

而据冀环罚[2018]674号文,2018年瑞丰钢铁曾因厂区西北角的临时综合科场3万吨煤炭及其物料未盖、未密封保存被河北省环境保护厅处罚。此前,瑞丰钢铁在2016年也曾因相同原因两次受到处罚。

另外瑞丰钢铁还曾因未遵守环保、安全生产三同时受到处罚。据丰环罚字[2016]036号文,2016年8月23日,瑞丰钢铁因未批先建、未验先投,未取得排污许可证等被唐山市丰南区环境保护局罚款共计50.50万元。

除环保处罚外,2017年瑞丰钢铁也因安全生产事故等收到了两项安全处罚。

此外,河北津西钢铁集团股份有限公司(下称”津西钢铁”)是同兴环保2018年、2019年上半年应收账款第二大客户。2018年末同兴环保来自津西钢铁的应收账款余额为2,267.30万元,占比是10.25%,坏账准备113.37万元;2019年应收账款余额为3,953.83万元,占比为11.24%,坏账准备为197.69万元。

据唐环罚字[2018]01-4号文书信息,津西钢铁六号竖炉炉顶上料系统未完全封闭,粉尘不能全部集中收集,有粉尘无组织排放现象被唐山市环保局罚款。

除了大客户接连处罚外,同兴环保的催化剂委托加工商也不省心。招股书显示,河南金山环保科技工业园有限公司是同兴环保2017年的催化剂委托加工商,而天眼查显示在2016年11月28日,这名委托加工商还曾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

研发投入或有水份

作为国内知名的非电行业烟气治理企业,同兴环保必然重视技术研发和投入。

据招股书,同兴环保及其子公司北京方信、安徽方信立华均为高新技术企业。报告期内,同兴环保的研发费用分别为801.34万元、1,746.13万元、4,041.32万元和1,616.87万元,2016年至2018年,在研发费用方面持续稳定增长,这主要系研发人员增加,以及研发过程中材料消耗增加。

而同兴环保的研发费用占营业收入的比例也明显高于同行业可比上市公司平均值。

但是《壹财信》却发现,同兴环保持续的研发投入和其所取得的研发成果却并不匹配,并且招股书中关于研发成果发明专利的信息竟然出现前后披露不一致的情况。

截至招股说明书签署之日,同兴环保共拥有业务相关专利72项,包括发明专利7项。其中低温SCR脱硝催化剂整体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制备技术达到国际领先水平,低温SCR脱硝工艺与装备技术达到国内领先水平。

而在该份招股书第1-1-462页,关于研发成果的信息披露又前后不一致:截至2018年12月31日,公司已经拥有专利共计65项,包括6项发明专利和59项实用新型专利。

如此重要的信息披露出现不一致,可见同兴环保及保荐机构在编制招股书过程中的马虎。

再细致梳理同兴环保的研发成果,发现其中7项发明专利竟有4项是通过受让取得,而另3项原始取得的发明专利中有2项发明人多为非发行人及其子公司员工,同兴环保的研发能力可见一斑。

同兴环保暴露的问题不止于此,《壹财信》将继续关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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