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中银绒业诉讼进展:启动破产重组 近亿元合同款需偿还

来源: 新浪财经

近日,中银绒业收到了与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合同纠纷判决书。具体内容如下:(中银绒业维权入口)

1、确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对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享有下列债权:借款本金8800万元,利息、罚息4,271,253.09元(暂算至2018年10月18日), 及2018年10月19日起至2019年7月9日止的利息、罚息(利率按《流动资金借款合同》约定计算);

2、确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对被告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在其名下位于北京市朝阳区工人体育场北路13号院1号楼2层2-01(产权证号为:X京房权证朝字第1192893号)的房产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被告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承担担保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3、确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对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提供抵押的在其名下位于昆山市花桥镇绿地大道231弄3号楼的九处房产(产权证号分别为; 昆房权证花桥字第131033011号, 131033012号、131033013号、 131033014 号、131033015 号、1 31033016 号、131033017 号、 131033018号、131033019号),以及上述九处房产所对应的九 宗国有土地使用权{土地证号分别为:昆国用(2011)第31779 号、(2011 )第 31786 号、(2011 )第 31780 号、(2011 )第 31781 号、(2011 )第 31782 号、(2011 )第 31785 号、(2011) 第 31783 号、(2011 )第 31784 号、(2011 )第 31787号}拍卖、 变卖或者折价所得价款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暂停行使;

4、确认原告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对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20442. 09万股股权、宁夏中银绒业进出口有限公司2000万股股权、北京卓文时尚纺织股份有限公司1875万股股权、江阴中绒纺织品有限公司5000万元股权拍卖、变卖或者折价所得价款仅在39,000万元的最高额范围内享有优先受偿权,但在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破产重整期间暂停行使;

5、被告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对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仅在133,600万元的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马生国、张永春对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的上述债务仅在133,600万元的最高额范围内承担连带清偿责任,被告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张永春承担保证责任后,有权向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追偿。

案件受理费503,156元、保全费5000元,共508,156元,由被告宁夏中银绒业股份有限公司、宁夏中银邓肯服饰有限公司、宁夏中银绒业国际集团有限公司、马生国、张永春负担。

据悉,公司已于2019年7月9日进入破产重整程序,本案债权人中国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宁夏回族自治区分行已依法向管理人申报债权,管理人目前正在对该申报债权进行审查。公司将按照《企业会计准则》等规定将相关诉讼所涉本金及利息计入负债及财务费用,案件受理费及复利、罚息等在案件执行完毕后将影响公司业绩。敬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来源:新浪财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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