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基金业协会公告:注销12家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的私募机构

来源: 北京商报

据中国基金业协会官方微信消息,2018年3月27日,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以下简称“协会”)发布《关于私募基金管理人在异常经营情形下提交专项法律意见书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根据《公告》相关规定,现有山东龙元建投投资管理有限公司等12家私募基金管理人不能持续符合管理人登记要求,满足注销条件。

协会将注销该12家机构的私募基金管理人登记,并将上述情形录入资本市场诚信档案数据库。已注销的私募基金管理人和相关当事人,应当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投资基金法》、协会相关自律规则和基金合同约定,妥善处置在管基金财产,依法保障投资者的合法利益。

为进一步完善私募基金行业诚信信息记录积累机制,提高协会自律工作透明度,引入社会监督机制,自2019年11月1日起,协会将在官网(www.amac.org.cn)私募基金管理人公示信息页面对纳入异常经营程序的私募基金管理人予以公示。协会提醒私募基金投资者、托管人及服务机构持续关注私募基金管理人的诚信合规情况,谨慎做出基金投资及业务决策。

特此公告。

中国证券投资基金业协会

二〇一九年十月二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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