建设银行许昌分行违法被罚20万元 违规向地方购买服务融资

来源: 中国经济网

银保监会网站今日公布的行政处罚信息公开表(许银保监罚决字〔2019〕11号)显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许昌分行违规向地方政府购买服务融资并要求政府提供担保。依据《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第(五)项,许昌银保监分局对其罚款20万元。

《中华人民共和国银行业监督管理法》第四十六条规定:银行业金融机构有下列情形之一,由国务院银行业监督管理机构责令改正,并处二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款;情节特别严重或者逾期不改正的,可以责令停业整顿或者吊销其经营许可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一)未经任职资格审查任命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

(二)拒绝或者阻碍非现场监管或者现场检查的;

(三)提供虚假的或者隐瞒重要事实的报表、报告等文件、资料的;

(四)未按照规定进行信息披露的;

(五)严重违反审慎经营规则的;

(六)拒绝执行本法第三十七条规定的措施的。

以下为行政处罚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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