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0年来我国就业总量扩大3.3倍 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

来源: 新华网

国家统计局20日发布新中国成立70周年经济社会发展成就报告。报告显示,我国就业总量从1949年的1.8亿人增加到2018年的7.8亿人,扩大了3.3倍,其中城镇就业达到4.3亿人,比1949年增加27.3倍。

新中国成立70年来,我国就业总量增加、结构优化,就业质量也显著提升。

报告显示,工资收入快速增长。2018年,我国城镇非私营单位就业人员平均工资达到82461元,是1978年的134倍,年均增长率达到13%,扣除物价因素,实际增长了18.3倍,年均实际增长率为7.7%。

就业稳定性也在不断提高。报告指出,据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统计,2018年全国企业劳动合同签订率达90%以上,全国经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审查并在有效期内的集体合同累计为175万份,覆盖职工1.55亿人。

此外,工作生活更加平衡。报告显示,新中国刚成立时,我国实行单休工作制,全年法定休息日共计59天。改革开放后,为充分保障职工休假权利,经过多次完善,最终形成双休工作制,再加上法定节假日和带薪年假后全年休息日可达120天以上。近年来,国家先后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对工时制度、加班费用等进行明确规定,企业用工更加规范,超时用工得到缓解,有效减轻了劳动者工作负担,2018年底,我国企业就业人员周平均工作时间为46小时。(记者陈炜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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