厦门开展国债兑付提醒工作 储蓄国债到期请及时兑付

来源: 厦门网

昨日,记者从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获悉,该行于日前发布关于提醒储蓄国债到期兑付的公告,根据该公告,我市储蓄国债承销行将于近期集中开展到期提醒兑付工作,主要通过电话、短信、微信等方式通知投资者进行到期兑付。

据了解,应兑未兑的储蓄国债分为刚到期的储蓄国债和长期未兑的储蓄国债两类。其中,刚到期的储蓄国债包括2015年发行的五年期储蓄国债、2017年发行的三年期储蓄国债。长期未兑的储蓄国债包括储蓄国债(凭证式)到期后,截至目前投资者仍未前往柜台办理兑付的;以及储蓄国债(电子式)到期后,因个人资金账户被冻结、销户等状态异常导致本息资金未能自动划入投资者资金账户的。

人民银行厦门市中心支行提醒广大投资者,如果有到期未兑付的储蓄国债(凭证式),可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银行卡和“储蓄国债(凭证式)收款凭证”前往原购买银行的网点柜台办理兑付业务。如果有到期未兑付的储蓄国债(电子式),国债到期后资金会自动转到个人账户中。如果出现个人资金账户注销或信息有误等情况,请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件办理手续后再行兑付。

据悉,针对实名制储蓄国债,厦门全辖支持全国通兑的银行有:工商银行、农业银行、建设银行、交通银行、招商银行、兴业银行、民生银行、平安银行、浦发银行、光大银行、中信银行;支持全省通兑的银行有:邮储银行、中国银行、华夏银行。投资者在兑付过程中如有问题的,请及时联系原购买银行。(厦门日报记者吕洋 通讯员 邓雪春)

标签: 国债兑付提醒工作

精彩放送

热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