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下发通知,要求加强城市安全风险防范工作,同时部署推进城市安全风险监测预警工作。
通知指出,当前城市安全新旧风险交织叠加,一些城市相继发生房屋坍塌、爆炸、洪涝、台风等重特大事故灾害,城市安全形势复杂严峻。各地区要根据实际统筹开展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积极构建全面统筹领导、统一监测调度、联动响应处置的工作体系。要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快建立健全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提升城市安全风险辨识、防范、化解水平。
通知确定合肥、沈阳、南京、青岛、深圳、成都、遵义、北京通州、上海浦东新区等18个城市(区)作为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
据悉,国家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工作体系建设试点工作,分阶段于2023年3月底前完成,国务院安委办、应急管理部配套制定了城市安全风险综合监测预警平台建设指南,为各地区推进相关工作提供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