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旧小区改造,是当下城市更新的一件大事,也是改善民生的惠民工程。今天记者从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获悉,《青岛市城镇老旧小区改造管理办法》正式面向公众征求意见。 《办法》共19条,既明确了适用范围和职责分工,又对改造内容进行了分类,确定了资金保障政策,确认了实施主体等等。
鼓励受益居民共同出资筹集改造资金
2019年我市被确定为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如何理顺改造路径,让这项民生工程惠及更多市民,一直是试点期间我市亟待破题的关键。经过多年探索,如今青岛市形成“因地制宜、居民自愿、多方参与、建管并重”的老旧小区改造原则,让老旧小区改造的实施路径越走越宽——今年我市计划改造老旧小区项目216个,涉及居民7.3万户,改造数量较去年增加105个,预计投资33亿元,无论在体量上还是投资额度上,均位居全省前列。
记者梳理《办法》发现,此次政策的突破点在于进一步明确了“钱从哪里来”的问题,其中提到,各区市可通过发行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向金融机构贷款、引导社会化资本投入、鼓励居民共同出资等方式筹集改造资金。鼓励居民通过申请房屋专项维修资金、提取住房公积金、银行贷款、捐资捐物等方式出资。
不难看出,今后老旧小区改造不仅仅是政府出资,老百姓也得“适当出资”。在清华大学建筑学院可持续住区研究中心主任孔鹏看来,老旧小区改造所产生的是空间价值的重塑或提升,受益者是老百姓,如果想把老旧小区改造变为能引导社会资金投入的市场化行为,就一定要让老百姓参与进来。当然,这个过程将是循序渐进的。
满足三个条件可优先改造
此外,《办法》还对改造重点进一步明确——城镇老旧小区改造应当以基础设施更新维护为重点。业主共同决定对建筑物及其附属设施和相关场地的共有部分维修养护的,倡导同步进行。给排水、供电、供气、供暖、通信、有线电视等专业经营单位应结合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协同参与改造。
哪些老旧小区有望优先改造?《办法》中提到符合下列条件的小区,可优先列入城镇老旧小区改造计划:基础设施老化,已经出现漏堵断破等影响居民日常生活问题的;已经实行物业管理或成立业主委员会的;业主就改造内容及共同出资达成一致意见的。
老旧小区三分建、七分管,若想实现自我“造血”,专业的物业管理势必要到位。《办法》还提到对改造后的城镇老旧小区物业服务,区市政府可以给予财政补助,补助期限、补助标准及方式由各区市结合实际确定。
补助发放完后,老旧小区物业运营单位能否实现长期可持续的“资金平衡”,也是关键。 “单个改造项目规模小、收益不高、融资能力有限,规模化实施运营主体可通过合理拓展改造实施单元、推进相邻小区及周边地区联动改造、加强服务设施和公共空间共建共享等方式实现肥瘦搭配,进而达到资金平衡。 ”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相关工作人员说。
(观海新闻/青报全媒体 记者 王冰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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